解析:
在此事件中,若判定该职工在工厂内部意外去世,被视为因公死亡,行政机关则应对其作出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赔偿措施。
首先,丧葬费应当按照六个月的统一计算方式,以该区域上一年度职工月均收入作为基数予以支付;
其次,对于抚养亲属的慰问帮助,应依据职工本人的薪酬水平来定,其配偶每月享有40%的抚养费,而其余亲属则按每人每月30%的标准进行给付,如有孤寡老人或孤儿,他们的抚养费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最后,一次性的重大伤亡补偿费用,则以上一年度全国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为基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