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缓刑期内,若发现某犯罪者存在其他未被审理的罪行,同时具备了取保候审的资格,那么他将有权申请取得该项权利。
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以下几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感到适合取保候审时,他们有权选择这样做:
(一)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
(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的人;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人;
(四)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