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执行逮捕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以下任何一种紧急状况,便无需搜查证便可展开搜查行动:
(1)犯罪嫌疑人可能背负着武器装备;
(2)犯罪现场可能藏匿有爆炸物、剧毒物质等极度危险的物品;
(3)犯罪嫌疑人可能试图掩盖、销毁或转移相关的犯罪证据;
(4)犯罪现场可能还潜伏着其他尚未被发现的犯罪嫌疑人;
(5)其他突发性的紧急事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