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纷争中,如果前配偶拒绝允许您接触自己的子女,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他们进行裁决。
在判决生效后,您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以期让对方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您行使探视权。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案件结束后,无论是否直接承担对子女的抚育责任,作为父亲或母亲都享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非直接抚养方实现探望目的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