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上诉的情况下,被上诉方的刑罚通常并不会被判处更加严重的处罚。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以及近亲属提起上诉的案件时,不得对被告人的刑罚进行加重处理。
同时,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非存在新的犯罪事实且由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情况外,原审人民法院亦不得对被告人的刑罚进行加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