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协商程序:
协商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针对争议问题进行直接且面对面的沟通和讨论,以寻求解决纷争的最优方式。
相较于其他类型的纠纷而言,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分别为雇主及其员工,由于已存在一定程度的劳务关系,故彼此间具备相当的了解。
因此,当劳资纠纷发生时,建议双方优先采取协商途径,力求通过自行达成共识,消弭分歧。
2.申请调解程序:
调解程序则是指在劳动纠纷中,其中一方当事人(通常为劳动者)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对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进行调解的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