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遭受警方罚款却未遭拘役者,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留下任何法律上的不良记录。
所谓案底,其性质上相当于个人曾经从事违法活动或是犯罪行为的历史纪录,亦即是我们所熟悉的罪犯犯罪记录系统。
然而,在我国,这一概念通常仅仅涉及到曾有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档案资料将由公安部门妥善保管与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拘留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七种:
首先,当事人若正在准备实施犯罪、正在实施犯罪或是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遭遇警方察觉;
其次,如果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犯罪;
再次,在当事人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犯罪证据;
此外,犯罪行为发生后,当事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
接着,当事人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
最后,当事人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无法确定;
以及,当事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与查询】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