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对以下几类状况通常不允许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涉及到严重危害公共治安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极其恶劣且情节相当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其次,针对那些有多次犯罪记录或作为犯罪团伙首领的罪犯,亦无法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再者,试图通过伤害自己或者自我残害来逃避司法调查的犯罪嫌疑人;
此外,损害国家安全、涉及暴力犯罪及其他严重罪行的犯罪嫌疑人也在禁止之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