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辩护策略主要包括分析当事人相关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以及犯罪涉及的对象是否符合该罪名所规定的主体条件。
若当事人实施了诸如转移或隐匿财产等可能构成此罪的行为,但这些行为却是在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尚未生效之时发生的,那么便无法将其归入本罪范畴。
因此,作为辩护律师,对此类情况亦应予以充分关注与理解。
通常而言,此类罪行往往发生于民间债务纠纷之中。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三十四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