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两位公民之间因纠纷引发的斗殴行为,导致受害者受到了轻微伤情,此类情况通常是不会被视作犯罪行为而加以定罪和判刑的。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类事件仍然属于治安管理范畴内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若是拳击、殴打或蓄意伤害他人身体等行为,将被处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其次,若情节相对较轻,则可能只受到五天以下的拘留或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如果存在加重情节,例如在公共场所斗殴、多次实施暴力行为等,那么将被处以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并且需要缴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