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网址存在违法情况,那么进行相应的传播活动也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此种行为涵盖了诸如播放、放映、出租、出借、承运以及邮寄等多种方式。
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传播不仅限于直接销售、租赁相关书籍、电影等相关物品,同时也包括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媒介进行的传播行为,而这其中便包含了我们所熟知的互联网。
对于实施传播行为的责任人,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