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经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公开披露女性的私密部位,这无疑是对其隐私权的严重侵犯,但这种行为通常并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对于那些从事偷窥、偷拍、窃听或传播他人隐私的责任人,则有可能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些行为人一般将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或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