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条款,国家已详细列举了需要提供包修、包换以及包退服务的特定商品类别,并明确表示此类服务可由商家与消费者进行自由约定。
因此,对于这些商品,商家有义务履行适时修复、更换,甚至全额退货等职责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如果在特定保障期限内,通过两次修复依然无法使商品恢复至正常使用状态,商家则需为消费者提供新的货物或是执行退货流程。
特别是对于包修、包换及包退的大型商品,当消费者提出维修、更换、退货要求时,商家的负责人员应当提供运输等合理费用的支持。
然而,如果商品不符合我国《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等相关行业规范,例如标注信息与实际物品不符;
左右衣袖、裤腿宽度或长度比例失调,裤缝扭曲、存在瑕疵、色差超出规定范围;
收缩率、染色牢固度未达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
正常使用后,面料出现严重的起球、拉伸现象(拔丝)远超标准;
经过正确洗涤后,粘合衬仍出现严重的起拱、气泡现象超过规定标准。
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有权依据现行法律条文,依法享有商品的退还和替换权利。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