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场听证会邀请了以下参会嘉宾出席并发表意见和建议:
(一)首席听证官、资深听证官员以及现场记录官;
(二)案件调查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包括控方和被控方及其各自代理律师,以及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关的第三方人士及其代理律师;
(三)在案情中作为证人和专家协助厘清事实真相的证人,同时还包括鉴定人以及口译员等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