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产抵押价值的评估方法主要有四种:
一是市场比较法,即将待评估房产与市场上同类房产进行对比分析;
二是收益还原法,该方法主要基于对房地产未来收益的预测而评估其当前价值,具体操作过程为:
先估算出该房产在各不同时期可能获取的净收益,随后运用合适的还原利率将这些净收益折现至当下,将各期收益相加即得该房产目前的估值;
三是成本估价法,该方法以建筑成本为主体,结合各项税费以及合理的利润得出房产的评估价值;
最后是假设开发法,此方法常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中,在房产项目尚未动工前,需先行预估其销售价值,再从其中扣除正常的土地开发费用、勘察设计费用、建筑施工费用、销售费用、资金成本及税金等,之后再减去地价,剩余部分即为预期的利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