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因素如下所述:
1.其中一方存在重婚行为;
2.已婚人士与其他异性保持同居关系;
3.对家庭成员施以家庭暴力或进行虐待,甚至遗弃;
4.存在长期且严重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5.由于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