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公安部门对特定对象持有疑虑,则可遵循法定流程直接借助于腾讯公司进行信息搜寻,仅需提供对应的微信号、手机号码或所绑定的QQ账号便可。
1.若牵涉案情,在获得正式立案许可后方能查阅微信内的聊天记录。
2.倘若涉及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公安机关有权针对该手机号码采取高科技手段进行侦查。
此类技术手段不仅能够追踪手机所处方位,同时亦可监听通讯内容并实施微信拦截操作。
而一旦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便有权启动侦查及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