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您的房屋已依法在您父母的名下进行了所有权登记,理所当然地成为他们的财产。
然而,尽管您为该房产投入的资金来源于您婚姻期间的个人收入所得,且这些收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除非您与配偶之间另有明确约定,否则这些收入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您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为父母购置房产并无任何证据表明您的配偶对此表示同意,那么您的配偶将有权要求您返还这笔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