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孕期女性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然而,除非女方坚持提出离婚或法院认定男方确实有正当理由必须离婚,否则男方无权主动向法院申请离婚。
在此情况下,女方将不受上述法律条文的限制。
具体而言,依据我国现行法规,除了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法院判断事态严重而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申请之外,女方在身怀六甲期间、生产完毕之后的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的半年内,男方都不得提出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