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妥善保管证据资料。
在购物过程中,务必保留所购产品及相应发票、收据等凭证,并利用摄影设备或者随身手机对当时的状况进行详细记录。
与人商议解决方案。
首先,应尝试以协商方式和平地与商铺进行沟通,阐述产品已经过了保质期这一事实,并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寻求监管部门介入。
若商家坚持不愿意作出赔偿,或者其服务态度恶劣,此时消费者可选择向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拨打12331食品药品监管热线进行举报。
法律行动。
假如通过以上投诉渠道还是未能解决问题,消费者也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情况下,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到法律援助中心去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个人的法定权利以及潜在的法律解决路径。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