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民事诉讼立案后,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通知被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原告的起诉并决定立案之后,有义务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同样,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后,也应该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
在实践中,如果由于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送达,法院可能会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通知,例如电话通知、邮寄送达等。如果这些方式都不可行,最后可能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通过登报发出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流程是法律规定的标准程序,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案件具体情况和当地法院的工作安排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