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网约车行驶过程中若产生交通事故且造成乘客受伤,乘客将有权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之内进行相应的理赔要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商业险的保险公司通常对此类情况并不予以赔偿,原因在于存在部分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的性质进行投保,而当这些车辆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可能会导致被保险机动车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从而引发保险事故。
在此种情况下,保险人将不会承担赔偿保险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