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职员工退休之后,将不再被视为合法的劳动者身份,因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权。
针对退休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遇的意外伤害,应按照雇佣关系中的伤害事故进行处理。
通常情况下,当工伤事故发生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代表其员工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部分用人单位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履行这一职责。
在此种情形下,受伤员工有权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个人未主动申报,且用人单位亦未代为申报,导致工伤申报超出法定时效,那么受伤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