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及到欺骗玩家财产或实施非法行为,那么此举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
反之,若仅仅是以游戏为娱乐,则不会触犯法律规定。
例如,对方可能会向您声称自己是某家公司的内部职员或是与该部门有人脉关系,提出只要支付少量资金就能获取丰厚回报这样的诱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按照其所言汇款后,对方却未能履行承诺或者直接不予回应乃至否认承诺内容,则这便构成了欺诈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范畴。
法律依据: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或者兑换其它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二)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得以恶意占用用户预付资金为目的;
(三)保存网络游戏用户的购买记录。
保存期限自用户最后一次接受服务之日起,不得少于180日;
(四)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种类、价格、总量等情况按规定报送注册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