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诉诸法院进行离婚诉讼则是必要的途径。
以下是起诉离婚所需遵循的程序和步骤:
首先,原告诉请发起民事诉讼,并向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递交立案申请。
在此种情况下,原告可选择在自己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立案。
其次,在提出立案申请时,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书、起诉状、刑事判决书等相关文件,同时还需缴纳诉讼费用。
再次,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供查验,例如关于财产状况的证据、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证据等等。
最后,法院在收到立案申请后将展开调解工作,如调解无果,将进入正式的审判阶段,并根据审理结果做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