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领用电子结婚证的操作办法如下详述:
首先,需要启动支付宝应用程序;
其次,在其主界面上方的搜索框中输入“电子结婚证”进行关键词检索,然后选中目标省市所在的选项;
第三步,进入该项服务页面之后,点击图标为“婚姻登记证”的项目按钮,随后单击“开始认证”按钮;
最后,待系统成功验证您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证明资料并且联网查询核实到相应的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即可正常领取电子版结婚证书。
与传统纸质版本相比,电子结婚证只是形式上做出了改变,实质仍然起着维护和保障双方婚姻权益不受侵犯的关键作用。
然而,许多民众在完成领证手续后,往往将其随意放置在家中的某个角落,很少会在日常生活中随身携带。
当面临紧急情况需要使用结婚证来处理事务时,这无疑给他们带来了诸多不便和困扰。
为了顺应时代潮流以及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支付宝平台适时推出了与实体证相对应的电子结婚证服务。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_》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