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审判过程结束之后,若有一方未按照既定的裁判结果行事,那么他方便有权向法庭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当进入了强制执行这一环节时,该方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公开拍卖处理。
在完成房屋拍卖之后,所得的收益会按法定继承顺序加以分配。
倘若法院的判决已经明确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那么便可依据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直接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无需再次经历繁琐的拍卖流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
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