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个人未经许可便擅自在相关部门查询他人户籍资料,这无疑构成违法行为。
因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权,即为每个人都理应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及私人信息秘密得以法律保护,免受他人非法之侵害、探悉、搜集、利用与公开的一项基本人格权利。
且该项权利主体对于他人可否在何种程度上涉足自身私生活,以及自身的私人信息是否愿意向他人公开,以及所公开之内容所涉及到的对象和程度等等,皆有完全自主的决定权。
隐私权实乃一切人格尊严的核心所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