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发生电动自行车醉驾导致车辆碰撞事件中,倘若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需要为本次事故担责,其通常须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而机动车驾驶员则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
换言之,若双方均有过错存在,则机动车驾驶员可能需承担主要责任。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供参考,具体的责任划分应依据权威机构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