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不得减轻处罚的犯罪类别包括但不仅限于:
1、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情况下不应予以减轻处罚;
2、贪污金额特别庞大或存在其他极其严重性质情节而被判处于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有权根据犯罪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罪犯的具体罪行等因素,决定将他们在死刑缓期执行满两年并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之后,实行终身监禁,且不得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减刑或假释。
然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分子则可能获得减刑:
1、成功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行为的;
2、向司法机关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经过调查核实确属真实的;
3、拥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成果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英勇行为;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