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破坏人民币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有权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理,并可处以最高至10,000元的罚金。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蓄意毁坏人民币的行为;
非法制造、复制或买卖人民币图案的行为;
未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擅自在各类宣传资料、出版物及其他商品中滥用人民币图案的行为;
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其他有损于人民币形象的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公众,我们每个人都应自觉爱护人民币,严禁任何形式的破坏和阻碍人民币正常流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