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侮辱行为所造成之影响轻微者,公安部门有权采取适当措施,如治安管理处罚及批评教育等手段去应对。
反之,若是对他人的侮辱行为属于公开性质,则可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于情节较为恶劣的情况,则可能被处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倘若侮辱行为极为严重,例如长时间的侮辱、捏造事实进行侮辱诽谤或者采用暴力方式进行侮辱,受害方可以向公安部门提出刑事控诉,追究加害方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加害方赔偿因侮辱行为所导致的名誉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