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已超过法定执行期的问题,应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共同协商寻求解决的途径。
在此过程中,可分为两种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若自判决确定之日起两年之内,曾有过向被执行人主张过债权或索要过欠款的行为,则这种情况被视为诉讼时效的中断,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后,向法院再次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然而,如果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且无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事实证明,便意味着已经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来实施强制执行的权利,进而无法实质性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