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从业人员在明知行为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前提下仍参与其中,则应以共谋罪名论处,在此基础上适当给予其较轻或者减轻的刑事处分。
关于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所述:
(一)当涉案金额达到法定界限且情节较为严重时,可被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处以罚金或单独科罚:
1、涉及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人民币五万元或违法所得金额超过人民币三万元者;
2、假冒两种及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人民币三万元或违法所得金额超过人民币二万元者;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二)当涉案金额达到法定界限且情节特别严重时,可被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
1、涉及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或违法所得金额超过人民币十五万元者;
2、假冒两种及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人民币十五万元或违法所得金额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者;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