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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4.9w浏览 匿名 2024-05-11 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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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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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鉴于股权属于财产性权利之一,所以,公司的每位股东均享有自主决定是否对其所持有股权进行处分的权力。
    然而,需注意的是,股权的转让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操作。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他们既可选择转让其所拥有的全部股权,亦或仅仅转让其中的一部分。
    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之中,每一位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都是可以依法转让给他人的,唯有遵守相关法律规则,通过发布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内进行,或者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详细阐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具体流程及步骤:
    首先,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其次,股权转让双方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备案登记。
    最后,在完成股权转让之后,公司需要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同时向新股东发放新的出资证明书,并且还应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中的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录进行相应的修改与更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文
    6 昨天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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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交易人员针对商标进行询价、向买方报价并了解商标相关情况,确保商标能成功转让;签订《商标委托购买合同》,买家支付定金,并提供身份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及签定所需文件公证手续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公证完成后,按协议约定向买家交付有关资料,买方确认后付清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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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受贿罪基准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对受贿罪进行刑罚评定时,普遍综合了受贿金额、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多个层面的因素予以考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以及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具体规定,同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决。在这个过程中,基准刑的设定往往是以受贿金额所占比例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依据被告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退赃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进行相应的加减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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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变更需什么手续?
首先,监护人是不能由前任监护人制定的。也就是说,你的监护人的身份是不能仅仅通过你和别人的约定或者协议得到变更或者撤销。但是,你的监护职责可以通过协议部分转移给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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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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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股权需要变更手续吗?
确认股权如果是进行股权转让的行为的,确认股权需要办理变更的手续,并且注销原来的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给新的股东发放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同时需要更改公司的股东名册等手续都是需要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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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取保候审到期可以变更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若行为人的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到期,经过审查可以有针对性地调整其强制措施。当某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处的法定刑期届满之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对其作出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不同决定,或者相应地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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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哪个阶段好办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侦查阶段,若涉及到的是普通犯罪案件,通常将由负责执行国家安全与公共治安工作的公安机关依法展开调查;
然而,如果牵涉到的是职务犯罪案件,那么则应由代表公权力监督行政机关的检察机关接手处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建议在侦查阶段就提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高效、顺利地推进。当犯罪嫌疑人被正式逮捕后,他们或者其亲属所委托的律师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在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二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即由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过程中,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然而,相较于侦查阶段而言,这一阶段的取保候审申请往往面临更大的困难。对于那些证据确凿且充分的案件,检察机关通常会迅速将其移交至法院进行审理;而对于证据尚显不足的案件,检察机关则可能选择将其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只有极少数特殊案例,才有可能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此外,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若涉及到的是已经达成和解的伤害类案件,也有可能在此阶段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最后,在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审判阶段,即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的过程中,只要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对于那些证据不足或者存在超期羁押现象的案件,取保候审的申请在这一阶段尤为重要。总的来说,无论是在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都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是,具体的申请方式以及审批流程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并且需要采取相应的策略和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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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监护人需要什么手续
变更监护人的手续是双方协商好去到法院进行申请变更即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监护人被指定以后,是不能够自行变更的,如果擅自进行变更监护人的话,那么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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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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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手续根据不同的变更方法有所不同,对于协商同意变更的,可以提交双方的证件以及子女的相关信息,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即可,如果涉及到起诉变更抚养权的,应当根据司法程序提交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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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死亡验伤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明确规定,若涉及到进行检验和鉴定的工作,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责任在事故现场调查完毕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之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完成这项任务。对于尸体检验这方面,则需在死亡发生之后的第三天内正式开始委托。在进行尸体检验时,必须要选择避开公众视线的场所,且在必要情况下需要解剖尸体的话,必须得到尸体所有者家人的同意。
同时,对于那些无法确定身份的尸体,必须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那里进行审批。在尸体检验过程结束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尸体所有者的家人,要求他们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好相应的丧葬事宜。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合理的解释而未能及时办理,那么将被记录在案,并且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尸体,而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尸体存放费用也将由尸体所有者的家人承担。对于那些无法确认身份的尸体,法医会提取出人体识别检材,并对尸体进行拍照以及采集相关信息,然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发布认尸启事。如果在发布认尸启事之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仍然没有人前来认领,那么就需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然后再决定如何处理这些尸体。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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