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被视为不得进行婚姻登记及缔结夫妻关系的情形:
1、在缔结婚姻过程中,任何一方采取强制性手段,或者在婚姻自由受到外界干预,而违反了双方当事人自主意志的情况下,均不得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2、未到达法定婚龄者,包括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由于存在着法律所禁止的近亲结婚的亲属关系,因此也不适宜缔约婚姻之约;
3、对于患有医学界普遍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患者而言,以及在其人身自由受非法限制的情况下,该类人士有权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