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伤残鉴定业务的进行,您可选择以下途径:
1.劳动保障部门。
作为该领域的主要负责机构之一,劳动保障部门主要承担对工伤及职业病的鉴定与评估工作,同时还会颁发针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鉴定证书。
2.司法鉴定机构。
若工伤职工对劳动保障部门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有权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