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目前市场上众多网络借贷平台所提供的贷款利率已普遍超越了同档期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水平。
因此,想要仅归还贷款本金而无需支付高昂利息几乎成为一种奢望。
然而必须明确指出,无论采取何种还款方式,最终的还款责任都是不可逃避的。
部分平台推出的还款方案为“一次性还本付息”,即在前数个月内只需偿还利息,而在最后一个月则需一并支付本金及剩余的利息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