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对已被逮捕的罪犯提出公诉的法定时限通常为一个月,若涉及到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则可依法申请延期至十五天。
此外,对于犯罪嫌疑人员有自首、坦白等认罪悔过行为,且同时满足速裁程序适用条件者,法院应在十日内做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