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形下,对于股东滥用其法定权利并不构成明确的犯罪行为,如果因此而致使了相应的损失,那么当事人必须要对这些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在个别情况中,尤其是当这种滥权行为达到了相当程度时,就可能会触犯相关的刑法条款,从而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追责。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所有的公司股东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地行使他们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也不能够滥用这些权利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同样,股东们也不能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来损害公司债权人的权益。
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其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带来了损失,那么他们必须依法承担起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以逃避债务,并且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他们还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最后,如果有人利用公司的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那么将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并且构成了犯罪行为,那么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百一十三条??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