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未开设店铺可能带来的影响及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重要领域的经营活动,需经过特定许可审批程序。
而此类审批工作,是由许可审批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条件与程序进行审核批准的。
其次,对于符合上述条件并且已经获得许可审批部门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此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为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出具营业执照。
在此过程中,即使企业尚未开始实际运营,也不会因此类情况遭受任何形式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条例
(2016修订)》第二条
办了营业执照若是三年后仍然没有开店的后果是营业执照会被吊销。
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
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以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