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迁移至上海,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夫妻双方须已婚十年(具体政策细节请向上海户籍的派出所进行咨询);
其次,申请人在上海拥有合法落户地点(如自有住房的不动产产权证明或配偶为上海户籍者的房屋产权证明);
最后,申请人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原有的暂住证)一年以上,且该居住证在过去一年内未曾失效。
即使之前办理的居住证已过期,只要符合上述要求,仍可获得派出所的认可和接受。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