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赠与行为之前,如存在尚未偿还完毕的债务,应先行履行清偿责任。
倘若赠予行为并未对其还款能力造成不良影响,则受赠人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来处理自身所有的财产。
然而,当赐予之物无法足额抵消全部欠款时,债权人有权依法行使撤销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赠与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自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否则将丧失撤销权。
此外,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也应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