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被拘留的情况下,若涉及到对当事人是否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则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有权暂时扣押该当事人缴纳的保证金。
待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并生效之后,将依据判决结果对该笔保证金进行相应的处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
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
第一百零三条
被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
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查证属实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