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尽管双方已经私下解决,但仍然需要向交警大队进行报告处理。
若事故当事人在报案之后,通过自主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交警大队仍有责任为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且该协议书必须得到各方当事人的共同签署,交警部门方能据此完成结案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故当事人通过自主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时,交警大队应负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要求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