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对于部分政策允许将养老保险缴纳期限延伸至15年的情况下,一旦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未能满足15年的条件时,他们可以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在待遇领取地继续缴纳直至期满15年。
具体来说,如果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前已经开始参加这项保险的人员,那么他们需要在延长缴纳5年以后,如果最终仍然无法满足15年的要求,此时便有权选择一次性支付完毕剩余的费用,以确保能够满足15年的最低缴纳期限。
在此之后,他们便可以按照正常的社保规定领取相应的保险金福利。
其次,对于那些在延长缴纳期限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限依然没有达到15年的人群,他们同样有权利申请将自己的养老保险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从而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最后,个人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社会机构提出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经过社会机构按照既定程序进行核实和确认后,便会正式终止该名参保人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将其个人账户中的所有储存金额一次性支付给他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