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民事诉讼案件之后,在正式开庭之前进行的调解过程中,如若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由各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亲笔签署确认,那么该份协议书自送达至每一位当事人手中之日起即刻生效,且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在此基础之上,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各自身负之义务,遵守并执行协议书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