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规法则,凡是在公共场所内实施燃放烟花爆竹或其他危险物品行为的;
(二)展示具有侮辱性质的标语、横幅等标识物的;
(三)对裁判员、运动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无端攻击与围堵的;
(四)不顾劝阻,擅自将废弃物丢入场地之内的;
(五)恶意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正常秩序的其他违法行径。
对于因干扰体育赛事正常秩序而遭至拘役处罚的个人而言,可以同时由政府部门依法勒令其在12个月内禁止入内观看同类型的体育竞赛。
如若违规者执意闯入此类场馆,相关执法机构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予以驱离现场。
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的,将遭受为期5天至10天的拘留惩罚,并可附加处以5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为期10天至15天的拘留,并可附加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一)纠集多人进行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行夺取或任意破坏、占有公共财产的;
(四)其他一切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