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我国已确立了遗弃罪失效原则。
根据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弃罪的刑罚上限最多只有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并且,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追诉期设定为五年。
因此,在经过二十年之后,如果有人试图对此类案件进行司法追责,应当被视为已超过刑法设置的追诉期,从而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和认可。
所谓追诉时效,即是指由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