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诉讼费用问题,其基本构成主要可分为两大部分,即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案件受理费,这是依据争议金额的大小,按固定比例计算并收取的。
首先,若争议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则每一起案件均需支付50元人民币作为受理费;
其次,如果争议金额在1万元到10万元之间,则需要按照2.5%的比例进行收费;
再次,若争议金额在10万元到20万元之间,则需要按照2%的比例进行收费;
接下来,若争议金额在20万元到50万元之间,则需要按照1.5%的比例进行收费;
然后,若争议金额在5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则需要按照1%的比例进行收费;
再者,若争议金额在10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则需要按照0.9%的比例进行收费;
接着,若争议金额在200万元到500万元之间,则需要按照0.8%的比例进行收费;
最后,若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则需要按照0.7%的比例进行收费。
第二部分,除案件受理费之外,还涉及到其他诉讼相关费用,例如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
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补贴;
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所需的申请费及其实际支出的费用;
执行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所需的实际支出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